各处级单位:
2021年各类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即将开始,请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本部门档案(含电子稿)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及归档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1.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按照《东华理工大学各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(见附件1)要求,将本部门的档案材料逐项收集齐全,并按分类号排列,然后将文件材料目录录入到南大之星档案软件系统中,形成归档文件目录即归档文件移交清单(见附件2)或案卷目录即案卷移交清单(见附件3);文件材料电子稿直接发给档案馆相关联系人OA邮箱。
2.如果档案材料少的部门可直接填写《归档文件移交清单》(见附件2)或《案卷移交清单》(见附件3),文件材料电子稿直接发给档案馆相关联系人OA邮箱。
3.各部门承办的但以学校名义下发的文件将由党办校办归档,承办部门不需归档;各部门直接接收的外来单位来文(如果是党办校办转发的复印件或电子稿均由党办校办归档),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须原件归档,本部门留存复印件。
4.各部门移交归档材料前须检查文件材料拟文、行文及盖章是否符合规范;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、临时性文件材料不需要归档,可作为部门参考资料。
5.凡各类归档材料均须原件。确需复印件归档的,必须加盖归档单位公章,并注明经办人和复制时间。证书和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的,必须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,并注明经办人和复制时间。
6.各部门归档材料(含电子稿)请于4月15日之前按照下表要求移交给档案馆相关联系人,同时提交移交清单纸质稿(电子稿发至联系人OA邮箱)一式两份,交接双方签字、盖章后各保存一份备查。
序号 | 各单位归档材料 | 档案馆 联系人 | 备 注 |
1 | 教务处、招生就业处、学科建设办公室(研究生院)形成的档案材料 | 江红菊 | 1.各单位归档范围详见《各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(附件1); 2.设备项目(10万以上)档案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归档范围填写《仪器设备项目文件材料移交清单》(附件4); 3.声像(照片、音视频、光盘)档案填写《声像档案移交清单》(附件5); 4.实物档案填写《实物档案移交清单》(附件6); 5.人事类档案填写《人事档案材料移交清单》(附件7)。 |
2 | 计划财务处、基建处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期刊社形成的档案材料 | 吴 芳 | |
3 | 科研与科技开发处(国防科技学院)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(设备)形成的档案材料 | 王菊梅 | |
4 | 上述所列单位之外的其他处级单位形成的档案材料 | 余国辉 | |
5 | 各单位有保存价值的声像(照片、音视频、光盘)档案和实物档案材料 | 余国辉 | |
6 | 组织部、人事处、纪委、审计处、研究生院、科研与科技开发处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统战部、工会等单位形成的人事类档案材料 | 聂 晶 |
如在收集和录入中有什么问题,请与档案馆联系(内线电话:#38305)。
附件:1.东华理工大学各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
2.归档文件移交清单
3.案卷移交清单
4.仪器设备项目文件材料移交清单
5.声像(照片、音视频、光盘)档案移交清单
6.实物档案移交清单
7.人事档案材料移交清单
东华理工大学档案馆
2022年2月23日